设备监理规范条件单位延续登记指南

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中设协通字〔20215

 

 

 

 

1 范围

本文件是对设备监理规范条件单位延续登记程序和要求的解释,供设备监理规范条件单位参考使用。

 

2 引用文件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设备监理单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诚信自律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引用《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设备监理单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 延续登记条件

a) 符合《设备监理单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第二章规范条件要求;

b) 在登记期内,按要求开展了企业自查,按年度提交了自查报告,完成了自律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c) 在登记有效期届满前,最早不超过90日,最迟不少于30日,提出延续登记申请。

 

5 延续登记程序

5.1 企业自查

a) 依据《设备监理单位行业管理规范》,开展对规范条件要求符合性的自查,及时更新完善工商登记、质量管理、人员、业绩、通信等信息;

b) 自我评估近5年的设备监理业绩情况,延续登记的每项专业都应满足业绩条件要求;延续登记专业不满足业绩条件要求的,应缩减登记专业范围或等级。

5.2 公开承诺签署

申请延续登记的单位需重新签署《公开承诺书》,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a) 遵守《设备监理单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设备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等相关规范要求;

b) 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和自律检查;

c) 同意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对第十二条所列信息予以公示。

5.3 延续登记申请

登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pec.org.cn/),点击主页右上角“登录/单位登录”,凭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左侧菜单栏“单位申请”栏目,选择申请类别“延续登记申请”,上传《公开承诺书》、填报设备监理规范条件单位延续登记申请信息,并向秘书处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文件:

a) 设备监理规范条件单位申请书;

b) 设备监理规范条件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扫描);

c) 设备监理合同(近5年内完工项目,并支持所延续设备监理专业,如合同不能清晰表明监理服务的专业或设备范围、服务内容、服务阶段,需提交监理文件)(原件扫描);

d) 质量管理手册(经签批的有效版本);

e) 设备监理服务标准文件(有效的本单位设备监理服务标准封面、审批页和目录的扫描件)。

5.4 延续登记管理

秘书处收到申请材料后,按季度组织专家审核、诚信自律委员会复核、审核公示、延续登记办理。

 

6 材料报送说明

企业仅提交申请书、质量管理手册、设备监理服务标准文件、设备监理合同等材料的电子版,格式要求如下:

a) 登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会员信息系统”填报申请,请使用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其他浏览器请使用兼容模式;

b) 《设备监理规范条件单位申请书》须在信息系统上完成填报,确认无误后从系统中导出;

c) 上述证明类材料应原件扫描,真实、清晰,非中文的需提供中文件;

d) 上述电子版材料需标注文档序号和名称,业绩证明材料需按照《申请专业与业绩对照表》的填报内容,分专业建立文件夹;

e) 设备监理规范条件单位延续申请材料电子版可打包送至协会邮箱,文件命名为“证书编号+企业名称

 

7 联系方式

邮箱:capecjsb@126.com;

电话:010-64221783-81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院6号楼316室,邮编: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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