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根据《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章程》第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近期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常务理事参加了对新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的2家单位审查表决,未收到反对意见。符合协会章程规定,表决有效。

经表决,安徽国润电力检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新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家单位成为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单位会员。

2016年1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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