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四)

日期: 2017年09月22日


根据《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章程》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近期就吸纳会员事宜以通讯形式召开了常务理事会。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的68位常务理事全部参加了会议,并审议通过了7家单位的入会申请。符合协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的要求。

经表决,成都兰德索道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钢研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华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英华万达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软中信息系统咨询有限公司、贝氏海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成为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单位会员。

2017年9月22




分享: